婚内一方将财产赠与情人是返还全部还是一半?

该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并且是夫妻一方对于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,赠与行为无效应当全部返还。

法律依据

《民法典》

第八条 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
第一百五十三条  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

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第一千零六十二条 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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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没有例外

只返还一半?

有,实践中如果起诉时该夫妻已离婚,丧失共有的基础。那么返还原告的部分原则上为赠与财产的一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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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张琪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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